当前位置:首页职业培训

如何申请申请增值税汇总申报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12 21:38:03 阅读:658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增值税纳税地点:(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业户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纳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9号)规定:“固定业户的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但在同一省(区、市)范围内的,经省(区、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审批同意,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税务机关办结时限:提供资料完整、各项手续齐全、无违章问题,符合条件得需20个工作日办结。应提供资料:办理县、市级汇总缴纳增值税申请的纳税人应报送《汇总申报申请(取消)审批表》和下列附送资料:

1.申请报告;2.总店和门店名称、所在地、开业时间等情况明细列表; 3.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协议复印件; 4.企业章程及内部规章制度。

标签:

本文地址: http://www.goggeous.com/20241213/1/577050

文章来源:天狐定制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

猜你喜欢
猜你喜欢
  • 最新动态
  • 热点阅读
  • 猜你喜欢
热门标签

网站首页 ·

本站转载作品版权归原作者及来源网站所有,原创内容作品版权归作者所有,任何内容转载、商业用途等均须联系原作者并注明来源。

鲁ICP备2024081150号-3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E-mail:admin@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