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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丢失怎么办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12 10:47:02 阅读:79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以下简称《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民在丢失身份证后,应该做下列几件事:

1、立即到公安机关报失,一般我们需要到管辖我们工作单位的派出所报失,然后打电话或写信到家里,请家人代为到家乡的乡镇派出所报失;

2、报失后,要申请补办一个新的居民身份证。办理新的身份证,需要带上户口簿和村委会开的证明。办理新的居民身份证的地点也是在家乡乡镇派出所;

3、由于新的身份证办理时间较长,一般是3个月,所以需要先在家乡乡镇派出所办理一个临时身份证,再邮寄回来,碰到检查等事可以拿出来作为证明;

4、拿到新的身份证后,退回临时身份证。

有些人在丢失了居民身份证之后,会借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来办理一些事情,应付有关部门甚至是公安机关的检查和管理。这是一种违法行为,一旦被发现,公安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条例》,对违反规定者处以“五十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处罚。

有的时候,借用别人的身份证办理事务可能会造成一些不必要的麻烦。还有一些人在丢了居民身份证之后,购买伪造的身份证,这是更严重的违法行为,一旦被发现,就要追究刑事责任。拓展资料:三、异地补领:

1、公民应当到户籍地公安机关(实际上是派出所)申领或者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该在60日内办结,交通不便的地区可以延长30日。

2、2006年5月,公安部三局(治安局)向全国公安机关发出《关于为长期外出人员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关事宜的通知》(公治[2006]161号),通知中明确表示,长期外出人员办理身份证,可以由其家人或亲属持外出人员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代为办理申领手续。

3、根据这一通知要求,任何公民可以要求任何公安机关派出所免费为公民代拍二代身份证电子照,由公民自己把照片文件拷贝走,想办法把照片文件传递给户籍地亲属,无亲属托亲友办理应当书写委托书,让亲属或者其他亲友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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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天狐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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