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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购销员医药购销员国家职业标准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12 00:59:20 阅读:480

医药购销员,亦称为医药商品购销员,其职业定义为从事药品采购、销售及咨询服务的人员。本职业分为三个等级: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工作环境多为室内,且常温状态。基本文化程度要求为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培训要求涉及培训期限、教师资格、培训场地设备等细节。初级培训不少于300标准学时,高级培训不少于200标准学时。初级培训教师应具有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中级培训教师需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场地需具备标准教室及必要的教学、实验设备和工具。

鉴定要求面向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初级申报条件包括:完成规定学时的正规培训并取得毕(结)业证书、完成学徒期或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中级申报条件包含: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工作3年以上且完成规定学时的正规培训、从事工作5年以上或持有药学专业中等以上职业学校的毕业证书。高级申报条件为:初级资格后,从事工作4年以上且完成规定学时的正规培训、从事工作7年以上或持有药学专业高级技能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鉴定方式包含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达60分以上为合格。理论知识考试为闭卷笔试,技能操作考核为现场实际操作,理论知识考试时间120分钟,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为60分钟。鉴定场所设备需满足理论知识考试及技能鉴定需要,具备标准教室及实施考核所需的工具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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