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职业培训

分公司纳税在当地还是总部所在地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16 01:44:26 阅读:207

分公司在当地交税。

在外地有分公司的公司,按照税务局的规定,需要执行属地管理,在分公司的驻地办理税务登记并申报纳税纳税。如果分公司属于独立核算的纳税人,应当独立建账核算;如果分公司不属于独立核算的纳税人,财务并入总公司统一核算管理,是否要建立有关辅助帐、明细帐,可由总公司确定。对于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再单独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有总机构汇总缴纳,但是分公司应当按照总公司的所得税分解表在所在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凡是总公司不提供分配表的,分公司的按取得的利润全额在注册地缴纳所得税。增值税相关规定,分支机构必须在同一县市,才能由总公司同意核算交纳增值税;分公司与总公司不在一个地区的,经国家税务总局或其授权的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纳税比例怎么计算

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度为5000元,缴纳个税具体计算公式: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前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专项扣除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和大病医疗支出等,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包括捐赠等。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包括捐赠等。

其中住房贷款利息每月抵扣的标准是1000元,最长抵扣的时间为240月,可以由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按比例抵扣;住房租金的抵扣标准是每月800元到1500元,不同的城市抵扣的标准是不一样的,一般根据城市的人口进行划分。

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包括工资、薪金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

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和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九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帐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帐,进行核算。

标签:

本文地址: http://www.goggeous.com/20241213/1/582372

文章来源:天狐定制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

猜你喜欢
猜你喜欢
  • 最新动态
  • 热点阅读
  • 猜你喜欢
热门标签

网站首页 ·

本站转载作品版权归原作者及来源网站所有,原创内容作品版权归作者所有,任何内容转载、商业用途等均须联系原作者并注明来源。

鲁ICP备2024081150号-3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E-mail:admin@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