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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空调同时提供安装服务怎么纳税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12 23:06:45 阅读:394

1. 当销售中央空调并提供安装服务时,这被视作一种混合销售行为。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四十条的规定,如果一项销售行为既包含服务又包含货物,则应按照主要业务来确定适用的税率。对于主要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其混合销售行为应缴纳增值税;而对于其他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则应按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进一步明确了,销售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或安装服务,并不构成财税[2016]36号文件所指的混合销售。此类情况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并适用不同的税率或征收率。由于你公司销售的中央空调并非自产,而是外购,且以销售货物为主导,因此,在提供安装服务的混合销售行为中,应统一按照销售货物的13%税率计算并缴纳增值税,同时开具13%的增值税发票。

3. 对于民用品的安装服务,税率同样为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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