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定额的个体户个税计算:申报所属期的营业收入,核定收入,申报收入以营业收入为准。申报所属期的营业收入,核定收入,申报收入以核定收入为准。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是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来计算,不超过3万的按百分之五,超过三万及以上的按其他费率缴纳。
根据《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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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天狐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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