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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应付债券”计算利息时会计分录的问题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12 20:42:56 阅读:447

1.分期付息的债券:

借:财务费用/在建工程/制造费用等贷:应付债券——利息调整应付利息

2.一次换本付息的债券:

借:财务费用/在建工程/制造费用等贷:应付债券——利息调整——应计利息

其中,“应付债券——利息调整”这个科目可在借方或贷方,在借方表示溢价发行,贷方表示折价发行,若平价发行则没有这个科目

拓展资料

应付债券

债券是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应付债券就是企业在记账时的一个会计科目,即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到期时应付钱给持有债券的人(包括本钱和利息)。

会计处理

本科目核算企业为筹集长期资金:

发行1年期及1年期以下的短期债券,应当另设“2112 应付短期债券”科目核算。

具体会计处理过程:

1、企业按面值发行债券: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债券——本金

2、计提利息:

借: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研发支出

贷:应付债券——应计利息

3、债券还本计息:

借:应付债券——面值

——应计利息

贷:银行存款

企业

企业发行债券时,如果发行费用大于发行期间冻结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收入,按发行费用减去发行期间冻结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收入后的差额,根据发行债券筹集资金的用途,属于用于固定资产项目的,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处理原则处理;属于其他用途的,计入当期财务费用。如果发行费用小于发行期间冻结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收入,按发行期间冻结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收入减去发行费用后的差额,视同发行债券的溢价收入,在债券存续期间于计提利息时摊销。

其他借款费用的处理原则,比照长期借款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规定办理。

企业发行附有赎回选择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其在赎回日可能支付的利息补偿金,即债券约定赎回期届满目应支付的利息减去应付债券票面利息的差额,应当在债券发行日至债券约定赎回届满日期间计提应付利息,计提的应付利息,按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处理原则处理。

科目

三、本科目应当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一)债券面值;

(二)债券溢价;

(三)债券折价;

(四)应计利息。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应付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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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天狐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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