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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旧换新销售金银首饰的消费税计算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08 04:06:11 阅读:480

答:消费税:“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含翻新改制)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应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

依据征收消费税。”所以,计算增值税和消费税的依据全部都是“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应交消费税=以旧换新补的差价/(1+16%) *5%

【拓展内容】

相关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 (94) 财税字第095号)第七条

“计税依据”第四项规定: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含翻新改制)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应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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