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职业培训

会计题目的计算···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16 15:40:42 阅读:225

解题过程:

1、该企业10月份销项税额=(32万*17%+35100/1.17*17%)*10=59.5万元;

2、该企业10月份进项税额=34+0.68+1.02=35.7万元;

3、该企业10月份应纳增值税=59.5-35.7=23.8万元。

难点解析:

1、收取的价外款项35100要计算销售收入的(你可以看看有关收入确认方面的资料),所以应提取的销项税=35100/1.17*17%*10=5.1万元。总的销项税额=54.4+5.1=59.5万元;

2、2008年还没有施行新的增值税法,所以购进的机器的进项税是不可以抵扣的,所以,能抵扣的只有购进原材料的34万进项税、购入动力的进项税6800元以及购入低值易耗品的进项税10200元。所以可以抵扣的进项税为34+0.68+1.02=35.7万元。

标签:

本文地址: http://www.goggeous.com/20241215/1/647835

文章来源:天狐定制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

猜你喜欢
猜你喜欢
  • 最新动态
  • 热点阅读
  • 猜你喜欢
热门标签

网站首页 ·

本站转载作品版权归原作者及来源网站所有,原创内容作品版权归作者所有,任何内容转载、商业用途等均须联系原作者并注明来源。

鲁ICP备2024081150号-3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E-mail:admin@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