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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积分销售的会计处理现状有哪些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17 00:12:15 阅读:488

1.会计处理不统一

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对此类销售业务的会计处理未作具体规定,实务操作不统一,通常采用以下两种处理方法:  

(1)按取得货款或应收货款全额确认收入,配送的奖励积分不作账务处理,待实际兑现承诺时,区分商品或服务是由商家提供还是第三方提供的,如由商家提供,不作账务处理;如由第三方提供,按应支付给第三方的金额确认为费用计入“销售费用”。

(2)按取得货款或应收货款全额确认收入,未来提供免费商品或服务发生的成本确认为费用,作为“预计负债”反映。当客户兑现奖励或兑现期限届满时,将相关金额冲减“预计负债”,以反映负债的减少或完结。

2.不符合会计要素的确认原则

不符合收入确认的原则。该奖励积分销售比较复杂,收取的货款或应收的货款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客户所支付与商品或服务有关的货款;另一部分是客户所支付与奖励积分有关的货款,该部分货款所对应的奖励义务要递延到满足一定条件后才提供,即收款在前,义务提供在后。根据收入准则,在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确认收入时,由于相关奖励义务在销售时尚未提供,虽然货款已取得或已经取得收取货款的权利,也不能确认收入,该归属于奖励积分的货款应作为负债。

3.不符合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对会计信息质量要求规定: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收益、低估负债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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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天狐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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