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职业培训

业务招待费超过全年收入的5‰怎么办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04 11:02:43 阅读:131

业务招待费超过全年收入的5‰,超出部分不得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业务招待费是企业为了联系业务或促销、处理社会关系等目的经常发生的业务,业务招待费作为企业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费用,会计制度规定可以据实列支,相关法律规定在一定的比例范围内可在所得税前扣除,超过标准的部分不得扣除。企业申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提供证明真实发生的足够的有效凭证或资料。不能提供的,不得在税前扣除。其证明资料内容包括支出金额、商业目的、与被招待人的业务关系、招待的时间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三条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第四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标签:

本文地址: http://www.goggeous.com/20241215/1/651990

文章来源:天狐定制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

猜你喜欢
猜你喜欢
  • 最新动态
  • 热点阅读
  • 猜你喜欢
热门标签

网站首页 ·

本站转载作品版权归原作者及来源网站所有,原创内容作品版权归作者所有,任何内容转载、商业用途等均须联系原作者并注明来源。

鲁ICP备2024081150号-3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E-mail:admin@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