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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变更的会计处理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15 08:12:01 阅读:380

1. 当公司需要调整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时,这被视为会计估计的变更。

2. 此类变更应采用未来适用法,这意味着不需要对前期相关项目进行追溯调整。

3. 变更折旧年限后,只需对未来期间的发生的事项按照新的折旧方法进行处理。

4. 若要进行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变更,必须在税务机关备案。

5. 因为折旧年限的变更会影响企业的利润和所得税,所以必须向税务机关申请备案,并说明变更的原因。

6.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变更不会影响以前期间计提的折旧值。

7. 在会计处理上,如果固定资产在使用期间结束时进行处置,其净残值(原值减去累计折旧)将转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8. 如果固定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在处置时,减值准备的处理将类似于累计折旧。

9. 在处置过程中,支付的相关费用将计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而变价收入也将计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10. 处置完成后,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余额将转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科目。

11. 如果固定资产仍在使用中,则无需再提折旧,也无需进行账务处理。

12. 只有在报废或变卖固定资产时,才会对固定资产的折旧余额进行上述的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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