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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交税款的分录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13 13:20:32 阅读:439

税务机关在年度税收汇算清缴中查补上年度及以前年度的税款时,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处理:

①补提所得税,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应交所得税”等科目。

②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借方余额,结转未分配利润,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若为贷方余额,则作相反分录。

③补缴所得税税款:借:应交税费-企业所得 贷:银行存款

税务机关在税务稽查和税收汇算清缴中对纳税人因违反税法而作出加收缴滞纳金和罚款的,不论属于哪一年度,均在发生当期在税后利润中支付,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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