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职业培训

松江区中小学学籍管理操作细则转学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12 23:30:25 阅读:364

松江区中小学学籍管理操作细则涉及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的转学规定如下:

义务教育阶段转学

(1) 转入流程:

持家长申请材料,如户口本、房产证、居住证等,按"相对就近、统筹安置"原则,向区教育考试中心或各镇学校提出申请,经审核、登记和备案后,根据学额情况安置。

转入条件:本区户籍学生需全家迁居或有特殊困难,非本市户籍学生需满足特定居住证条件。

所需材料包括户口本、房产证等,具体审核要求详尽,如两年内综合保险缴费记录。

(2) 转出流程:需提供转学联系单、户口本和学籍档案材料,家长填写申请表后经学校、教育考试中心审核后办理转学手续。

高中阶段转学

(1) 转入:本市和非本市户籍学生在特定情况下允许转学,需提供中考成绩等证明材料,经学校初审和教育考试中心审核备案。

(2) 转出:与义务教育阶段类似,需填写申请表、提供相关材料,经审核后办理转出手续。

转学时间

每年7月和8月登记,具体操作办法于每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初公示。

相关规定

学期中途和第二学期不接受转学,处分未撤销的学生不得转学。

超学额学校不接收转入生,名单公示。

未落实接受学校前,原校不得出具转学证明,否则原校承担责任。

义务教育阶段不接纳旁听生,个别特殊情况除外。

本市户籍学生从外省市高中转回,需提供当年中考成绩。

扩展资料

 

标签:

本文地址: http://www.goggeous.com/20241215/1/660143

文章来源:天狐定制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

猜你喜欢
猜你喜欢
  • 最新动态
  • 热点阅读
  • 猜你喜欢
热门标签

网站首页 ·

本站转载作品版权归原作者及来源网站所有,原创内容作品版权归作者所有,任何内容转载、商业用途等均须联系原作者并注明来源。

鲁ICP备2024081150号-3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E-mail:admin@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