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定,对于外语成绩未达到合格标准的,不再进行外语审定。
1、申报高级实习指导教师任职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上的人员,职称外语成绩不作为必备条件,作为专家评审的参考依据。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在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时,可免予相应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
(1)年满50周岁。
(2)取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
(3)在国内取得硕士学位;取得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按新考试标准成绩达到总分的60%以上),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
(4)取得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三级以上合格证书的。
(5)正式出版过译著,译文累计3万汉字以上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译文累计5万汉字以上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译文包括汉译外和外译汉)。
(6)通过WSK、GRE、GMAT、托福等考试,以及中央有关部委组织的出国留学人员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或经组织批准,在国外连续进修1年以上。
(7)转评、兼评专业技术资格(原职称系列没有或放宽职称外语要求的除外)。
(8)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和初次确认专业技术资格的。
3、在2004年底前取得国家职称外语等级考试A级合格证书(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不参加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在2004年底前取得国家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合格证书(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申报中级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不参加职称外语等级考试。2004年后取得的国家职称外语A级、B级合格证书,仍限只能有效使用一次。
本文地址: http://www.goggeous.com/20241215/1/661890
文章来源:天狐定制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4-12-15 16:31:23职业培训
2024-12-15 16:31:22职业培训
2024-12-15 16:31:22职业培训
2024-12-15 16:31:21职业培训
2024-12-15 16:31:20职业培训
2024-12-15 16:31:19职业培训
2024-12-15 16:31:11职业培训
2024-12-15 16:31:10职业培训
2024-12-15 16:31:07职业培训
2024-12-15 16:31:02职业培训
2025-01-02 23:55职业培训
2024-12-17 20:31职业培训
2024-12-01 23:38职业培训
2024-12-06 11:43职业培训
2025-01-02 05:47职业培训
2024-12-07 06:19职业培训
2024-11-26 04:27职业培训
2024-12-04 02:18职业培训
2024-11-25 18:08职业培训
2024-12-11 04:14职业培训
扫码二维码
获取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