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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用特许权当月摊销吗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11 00:22:57 阅读:655

一、正面回答

管理用特许权不用当月摊销,特许权使用费指使用其它经济单位所有的专利权、商标权、版权或类似的专有权利的付款。它是作为财产收入的一种支付,而不属于商品经营的支付。因使用其他单位的专有资产所发生的费用支付,只能由使用这项资产所取得的财产收入来弥补。

二、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发生的特许权使用事项不是用于文件所界定的研究开发活动的,那么,所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不能作为研究开发费用,如果发生的特许权使用事项是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该特许使用权确定为无形资产的,相应摊销支出可以计入研究开发费用依法加计扣除。个人所得税法实施细则规定: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三、特许权是什么意思?

特许权就是特许人授予受许人的某种权利,在该权利之下,受许人可以在约定的条件下使用特许人的某种 工业产权和/或知识产权,它可以是单一的业务元素,如商标、专利等;也可以是若干业务元素的组合。特许权的具体组成和 特许经营的模式有关,不同的特许经营模式对应着不同的特许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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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天狐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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