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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二级建造师注销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10 11:52:38 阅读:486

1、申请人提出注销申请;

2、区县住建委初审;

3、市住建委行政综合服务大厅人员资格窗口复审并开具受理单;

4、申请移交住建委注册中心,证书注销成功。

业务流程:

(一)受理、初审:主体是区(县)住建委。

初审材料:

1.《二级建造师注销申请表》;

2.注册证书原件及执业印章;

3.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六、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证明复印件。

(一)有本规定第十六条所列情形发生的;

  (二)依法被撤销注册的;

  (三)依法被吊销注册证书的;

  (四)受到刑事处罚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初审标准:

1.提交网上信息;

2.复印件是否每一页加盖企业公章。

初审时限:

(一)、5个工作日。

(二)、复审、备案注销:复审主体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行政综合服务大厅人员资格窗口;备案注销主体是注册中心。

复审材料:

1、《二级建造师注销申请表》;

2、注册证书原件及执业印章;

3、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六、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证明复印件。

复审标准:

1.查看复审材料是否齐全;

2.查看申请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处是否加盖齐全;

3.查看区(县)住建委数据是否提交;

4.查看申请表中区(县)住建委签字盖章处是否签字盖章。

备案注销:

材料移交注册中心在网上备案注销。

完成时限:

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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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天狐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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