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职业培训

汇票承兑的记载事项可以记载于汇票的正面,也可以记载于汇票的背面或粘单上,这句话对吗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08 01:48:20 阅读:639

一,这句话不对。汇票承兑的记载事项是不可以记载于汇票的正面,或者记载于汇票的背面或粘单上的。票据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票据凭证不能满足背书人记载事项的需要,可以加附粘单,粘附于票据凭证上。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汇票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

二,银行承兑汇票通常在票据的背面,都事先印制好若干背书栏的位置,载明表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被背书人的文句,而留出背书人及被背书人的空白,供背书人进行背书时填写。票据法一般并不限制进行背书的次数,在背书栏或票据背面写满时,可以在票据上粘贴“粘单”进行背书。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的注意项:

(1)汇票正面填写日期、收款单位名称、金额。

(2)背面写开户行名称,盖本公司财务章、法人章,并注明委托收款字样,标明日期即可。

(3)如果是委托银行收款也要背书的,背书人就应填收款银行的名称。

(4)或在背书的地方写上被背书公司的名字,然后在下面的方框里盖上公司预留银行的印鉴章即可。电子承兑汇票 背书人通过网上银行、银行柜台或其他电子终端登录企业网银。在企业网银的电子票据业务中录入票据背书的申请即可。在此处需要填写申请信息,包括票据信息、背书人、被背书人等方面的信息,并加盖背书人的数字证书的电子签名。

三,银行承兑汇票粘单有哪些注意事项背书应当由背书人在银行承兑汇票背面或粘单之“背书人签章”栏内签章(企业财务章和法人章)并记载背书日期,前一手被背书人应为后一手背书人,前一手被背书人企业名称必须与后一手背书人财务章相符合。如果未记载背书日期,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而且背书也必须记载被背书人名称。 粘单,银行里一般有现成的粘单提供,可以复印,也可以自制。粘单一般与票据一样大小,一张粘单都是两栏。粘单与粘单之间,粘单与票据之间要盖骑缝章(即印鉴章)。粘单上的盖章应为下一家(右边)被背书人的盖章。

标签:

本文地址: http://www.goggeous.com/20241217/1/724759

文章来源:天狐定制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

猜你喜欢
猜你喜欢
  • 最新动态
  • 热点阅读
  • 猜你喜欢
热门标签

网站首页 ·

本站转载作品版权归原作者及来源网站所有,原创内容作品版权归作者所有,任何内容转载、商业用途等均须联系原作者并注明来源。

鲁ICP备2024081150号-3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E-mail:admin@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