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十条
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第九条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
(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的;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作满五年的。
扩展资料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四)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注册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本文地址: http://www.goggeous.com/20241217/1/729298
文章来源:天狐定制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4-12-17 18:27:27职业培训
2024-12-17 18:27:25职业培训
2024-12-17 18:27:17职业培训
2024-12-17 18:27:16职业培训
2024-12-17 18:27:16职业培训
2024-12-17 18:27:15职业培训
2024-12-17 18:27:15职业培训
2024-12-17 18:27:14职业培训
2024-12-17 18:27:06职业培训
2024-12-17 18:27:05职业培训
2024-12-31 14:16职业培训
2024-12-06 01:03职业培训
2024-11-27 20:38职业培训
2024-12-18 16:17职业培训
2024-12-23 07:17职业培训
2024-12-21 18:46职业培训
2025-01-07 09:04职业培训
2024-11-27 02:07职业培训
2024-12-10 03:22职业培训
2024-12-23 04:50职业培训
扫码二维码
获取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