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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忙写3篇说明文,题目:我的小伙伴XX,写3钟不同类型的,写完再加分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12 12:19:18 阅读:214

热爱集体,乐于助人:

我有一个好朋友,我们是上幼儿园时认识的。她长着一张圆圆的、粉嘟嘟的脸蛋,总是扎着一根马尾辫,那圆圆的脸蛋上有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好像会说话。她不胖也不瘦,个子也和我差不多高。她非常热爱集体,也喜欢帮助别人。

有一次,老师让我们出去自由活动,同学们一窝蜂地涌了出去,我们兴高采烈地玩耍着。可当我们再次走到我们班门口时,她忽然停下了脚步,我顺着她的目光望去,看见教室里非常杂乱,地上还有一大堆同学留下的纸屑。我的好朋友看了看之后,想了想说:“可能是他们着急出去玩,没来得及扫收拾,我们来收拾吧!”说完,拉着我一起打扫起教室来。我们扫地、摆小桌子、擦黑板,忙得不亦乐乎。过了一会儿,终于打扫完了。我的好朋友把垃圾装在一个袋子里,和我走出教室,关好门,去扔垃圾。她由于跑得太快,不小心摔倒了。我远远地看见她脸上带者痛苦的表情站了起来,揉了揉膝盖,坚持把垃圾扔掉,才回来和大家一起玩。

我的好朋友不但热爱集体,还喜欢帮助人。

有一次,我们在玩的时候,我穿的运动鞋鞋带不小心被我踩开了。还差点摔倒,幸亏她一把扶住了我,费了很大力气,我都系不上,急得我满头大汗。她见了,忙蹲下来帮我把鞋带仔细地系上。我连忙对她说:“谢谢你!”她却说:“没什么,谁让我比你大呢!”我们两个都笑了。她总是这样,当别人有困难时,她就主动伸出援助之手。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一个热爱集体、助人为乐的女孩。虽然她的名字我已经记不清楚了,可她那美好的品质却见永远留在我的心中。

活泼开朗:

出生到现在,我有过许多朋友。这些朋友就像沙滩上的贝壳,多得不计其数。可最令我记忆犹新的还是她----姜妍。她黑黑的皮肤,大大的眼睛至今还刻在我的脑海里。

姜妍外表上很文静,实际上,她可是个假小子。在房间里。她对我的“豆豆”(一只玩具狗)大动干戈,害得“豆豆”提前进入了掉毛期,真是“惨不忍睹”啊。

那天我们去了海边,姜妍显得更加兴奋,她拉着我在沙滩上到处跑,一会儿捡贝壳,一会儿踢海浪,一会儿挖沙坑,一会儿上小桥。。。。。。忙得不亦乐乎。当海浪冲湿她的鞋子时,那滑稽样就别提了。

过了一会儿,我们又去爬长城,姜妍可兴奋了,她撒腿就跑,一会儿就到了半山腰,太阳把她的皮肤晒得黑不溜秋的,她也不管。我们爬呀爬,终于到了山顶,呼,好凉快!

这就是姜妍,一个既美丽又淘气的假小子。你喜欢她吗?

童年是幼稚的年代,是天真快活,无忧无滤的年代,然而玩耍却成了童年时光里的一道美丽的风景。

玩耍是每个孩子的天性 ,这样也就会少不了有1些小伙伴了。我的童年好伙伴很多,但是我的脑海的记忆当中给我印象最深1个的至今还是我的挚友。

他是一位地道的农村孩子。中等个子,眼睛不太大但却有1种霸气。两道浓黑的剑眉,给人1种畏惧而羡慕的感觉。

我们两家里的很近也许是因为这个原因吧。我们之间有种默契。他与我同龄,按月份他比我大,但论辈分他还的喊我‘叔’。当时我们就是1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无论干什么都在1起,有时候也断不了闹个矛盾。必定是小孩子什么都不太懂。但我们不久就又会和好。

随着时光的消逝年龄的增长,我们被送入了当时幼稚,贪玩思想中的监狱-----学校。既然在不乐意也无能为力呀。毕竟是一道必要经过的人生程序。

上小学的时候我们的友情不但没有淡化反而更加亲密。冬天无论多冷他都去喊我,因为我爱睡懒觉。以后的日子依旧这样。

我们最喜欢夏天。每当那时候我们放学后就可以到我们村庄的西边河里去游泳,每逢星期天我还与他1起去放羊说是放羊不如说是放纵我们自己。我们到了草地之后把羊1撒,我们就去地里挖红薯,还有玉米。弄到以后他还会烧红薯。我们当时谁比谁弄的脏。有时想吃的急切把嘴都给烫起泡了,然后就抓蚂蚱,蟋蟀来玩,当近黄昏时分我们就该回家了 。不管羊吃饱了没有 。反正我们已经差不多饱了。当时还喜欢下雨的天气。至于为什么吗?现在让我说出口还有点害羞。但毕竟是童年的幼稚,就是去地里偷东西,每到雨下到极大时我们几个就光着脚挽起裤腿就出发了,偷甜瓜,去林场偷水果之类的, 我最难忘的是被捉之后,主人非的让我们把偷的未成熟的果实吃掉。真的难以下咽呀。

思想的成熟,年龄的增长。我们步入中学,但是不久他就辍学了,以后就我一个人了。每天我都走在那熟悉的乡道上,日复一日我们成了两条路上的人了。我学生而他非。但是唯一没有改变的是我们的友情。

我深信培养出有感情基础的两个人是永远可以走到1块儿的,而如今我已经进入了更高1等学校,但我们俩在1起的时候仍然有共同语言,仍然亲密无间。

现在虽然我们各在异乡,但是我们的心灵却是永远在1起的。我坚信无论何时何地我们的感情依旧。

在我小时候,认识许许多多的人,但我现在印象最深的还是我那位要好的小伙,而且我和他还是同学。 他长得很可爱:乌黑的头发,大大的耳朵,细细的眉毛,水汪汪的眼睛,小小的嘴巴。

我和他很要好,不只是因为他长得可爱,更重要的是他那种互相帮助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

有一次,放学后,我和他手拉手回家。路上,我看中了一个小摊上的一袋零食,很想买,可是又没有钱,我问:“李俊宏,你今天有钱吗?”他回答道:“有啊,干什么?”“借我5角钱吧,你看,那小摊上的‘北京烤鸭’多好吃啊!”我指给他看。“不行,要节约一点,再加上那些零食吃多了又对身体不好,回家多吃点饭菜才能长得高。”我心里想:李俊宏真不够朋友,这么小气,我放开手,气冲冲地走了。李俊宏不由得叹了一口气。

正当我准备和他断绝来往时,一件事改变了我对他的看法。一次下课时,老师说第二节课要考试。于是,我把东西准备好,这时我突然想起昨天晚上钢笔没有加墨水,我就去借墨水,可没有借着。正当我急得团团转时,李俊宏问我:“怎么了?”“我钢笔没墨水了,也没有借着。”他马上掏出一块钱,让我去买墨水,我拿过钱马上跑去买,心里想,怎么上次我借5角钱他都不借,而这次他却还没等我说借就给了我1元钱?回到座位上,我问他这是为什么,他说:“上次是买零食,吃了对身体不好,而这次是买学习用品,当然可以了!”听了他的话,我恍然大悟,并向他道歉:“对不起,上次是我错怪你了!”他说:“没关系的,我们都是好朋友嘛!”我和他都笑了。

李俊宏就是这样一个团结互助的好同学,我一直忘不了他

提到“伙伴”一词,我第一个想到的一定是那相貌平平,但却坚持不懈,不服输的张雅宁。

记得有一天,我们做奥数作业时碰到了一道难题,我们左思右想,怎么都做不出来。“算了,不做了,明天听老师讲吧!”我放弃了,可张雅宁并不理我,只顾埋头写呀写呀,笔底下好像有源源不断的泉水涌流出来。望着坚持不懈的张雅宁,我不禁有些惭愧。

在生活中,张雅宁坚持不懈的事情有很多很多,令我最难忘的就是那次自行车比赛了,每每想起,一股钦佩之情便油然而生。“今天我们比比骑自行车怎么样?”雅宁兴奋的问我。我一下子愣住:“你没搞错吧!我骑车的速度可是很快的,更何况你还……”我的话一下子被打断了:“我报名参加了我们学校的自行车比赛。”我震惊了“我知道自己体育不好,所以练习了几天,想和你比一比,看看有没有进步!”“你……你……你真的没关系?”“没事的,还有,你可不许让着我哦!开始吧!”我跨上了自行车,一下子冲了出去,快如离弦之箭,张雅宁被我远远甩在了后面。可此时的我已经无心争名次,我望着倒车镜里的张雅宁:头发已经被风吹乱了,眉头紧皱着。腿吃力的上下蹬着,速度不快,但看得出来她已经很努力了。此时此刻,我的心情复杂急了。一方面我不知道应不应该答应和她比赛。雅宁曾告诉过我,她有严重的先天性心肌炎,虽然我不知道心肌炎是什么病,不过和雅宁相处久了,起码我知道她不能剧烈运动。另一方面我十分敬佩她,即使身患重病,还依然坚持着和我比赛。因为分心,我的速度慢了下来,只听雅宁在后面喊着:“我说过不许让着我的,不然我会生气的!”我回过头去,雅宁马上解开了眉头上的蝴蝶结,装出一副轻松的样子。我轻松的骑到了终点,可我的心里却并不轻松。过了一会,雅宁也到了终点。我勉强挤出了一丝笑:“不错啊,进步了!”“和你比还差多了!我还要在练一练,我是绝对不会认输的!你等着瞧吧,我一定要超过你。”看着大汗淋漓的张雅宁,我不安的问:“你累吗?”雅宁擦了一把汗:“不累,我要回家了,一会儿还要去医院呢,拜拜!”医院?我一下子怔住了。比赛我虽然获胜了,但雅宁的坚持不懈、不服输却远远胜过了我。

也许张雅宁不是最出色的,但她永远是最努力的;也许张雅宁并不会成功,但她永远不会认输;也许张雅宁不是最的优秀的,但她永远都会坚持到最后!这就是我的小伙伴——张雅宁。

童年是幼稚的年代,是天真快活,无忧无滤的年代,然而玩耍却成了童年时光里的一道美丽的风景。

玩耍是每个孩子的天性 ,这样也就会少不了有1些小伙伴了。我的童年好伙伴很多,但是我的脑海的记忆当中给我印象最深1个的至今还是我的挚友。

他是一位地道的农村孩子。中等个子,眼睛不太大但却有1种霸气。两道浓黑的剑眉,给人1种畏惧而羡慕的感觉。

我们两家里的很近也许是因为这个原因吧。我们之间有种默契。他与我同龄,按月份他比我大,但论辈分他还的喊我‘叔’。当时我们就是1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无论干什么都在1起,有时候也断不了闹个矛盾。必定是小孩子什么都不太懂。但我们不久就又会和好。

随着时光的消逝年龄的增长,我们被送入了当时幼稚,贪玩思想中的监狱-----学校。既然在不乐意也无能为力呀。毕竟是一道必要经过的人生程序。

上小学的时候我们的友情不但没有淡化反而更加亲密。冬天无论多冷他都去喊我,因为我爱睡懒觉。以后的日子依旧这样。

我们最喜欢夏天。每当那时候我们放学后就可以到我们村庄的西边河里去游泳,每逢星期天我还与他1起去放羊说是放羊不如说是放纵我们自己。我们到了草地之后把羊1撒,我们就去地里挖红薯,还有玉米。弄到以后他还会烧红薯。我们当时谁比谁弄的脏。有时想吃的急切把嘴都给烫起泡了,然后就抓蚂蚱,蟋蟀来玩,当近黄昏时分我们就该回家了 。不管羊吃饱了没有 。反正我们已经差不多饱了。当时还喜欢下雨的天气。至于为什么吗?现在让我说出口还有点害羞。但毕竟是童年的幼稚,就是去地里偷东西,每到雨下到极大时我们几个就光着脚挽起裤腿就出发了,偷甜瓜,去林场偷水果之类的, 我最难忘的是被捉之后,主人非的让我们把偷的未成熟的果实吃掉。真的难以下咽呀。

思想的成熟,年龄的增长。我们步入中学,但是不久他就辍学了,以后就我一个人了。每天我都走在那熟悉的乡道上,日复一日我们成了两条路上的人了。我学生而他非。但是唯一没有改变的是我们的友情。

我深信培养出有感情基础的两个人是永远可以走到1块儿的,而如今我已经进入了更高1等学校,但我们俩在1起的时候仍然有共同语言,仍然亲密无间。

现在虽然我们各在异乡,但是我们的心灵却是永远在1起的。我坚信无论何时何地我们的感情依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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