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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部、采购部和供应商账目如何衔接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11 06:10:52 阅读:325

在对账前,财务部门会计需要对供应商提供的对账资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资料完整性和准确性。审核内容包括对账手续是否经过有权人士的签批,以及对账资料是否包含明细账目和余额。如果供应商提供的账目资料不齐全,应要求其补充完善。对于以往未进行过对账的供应商,应提供自双方开始业务往来以来的所有账目资料。

如果供应商直接依据其销售部门的往来资料进行对账,而非财务部门账目,应拒绝对账。因为销售部门账目与财务部门账目可能存在差异,对账基数存在争议,会增加双方清算的复杂性。对于多年无业务往来的供应商,即便经过企业有权人士签批,也必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账目资料或介绍信,否则不予对账。多年无业务往来的供应商可能存在企业变更或个人行为的情况,需要谨慎处理。

对于对账手续和账目资料齐全的供应商,应尽快完成对账并出具对账单。对于账目资料不全的供应商,应出具“有保留意见的对账单”,说明仅就某年某月以来的账目资料进行对账,未核对以前年度账目。如果双方余额不符,供应商同意以较小余额为准出具对账单时,应要求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

若供应商发票丢失且无法确认责任归属,采购企业不能在对账单上确认该债务,应要求供应商调减该债权。对于手工账记账的财务部门,查找串户错误非常困难,而使用财务软件则较为容易。为方便对账,应要求供应商下次对账时携带本次对账单或复印件。

对账后必须及时调整账目,避免长期挂账。调整账目时,应要求供应商提供复印件,简化处理时可凭对账单和企业自制说明作为记账凭证附件。督促供应商及时调账,以确保其应收债权的真实余额。每年应将对账单装订成册,供应商提供的对账资料作为附件,注明对账单所属年度和装订会计姓名。应付账款发生变动时,应做好对账单的移交工作,并在移交清单上特别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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