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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什么时候应调整它的账面价值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28 05:15:36 阅读:377

在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其账面价值的调整时机是关键点。通常,调整的时机在初始投资成本确认时即开始,接下来在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或发生超额亏损时也会涉及账面价值的调整。

首先,从初始投资成本出发,若投资方对被投资方拥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应考虑是否需要调整初始投资成本。如果支付对价高于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份额,那么无需调整;反之,若支付对价低于公允价值份额,需要将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并相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具体操作是,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其次,当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时,投资方根据其持股比例相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这一操作通过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实现。

最后,当被投资单位发生超额亏损时,投资方同样根据持股比例进行账面价值的调整。此过程通过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来完成。

综上所述,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调整主要围绕初始投资成本的确认、被投资单位净利润的分配以及超额亏损的承担这三大关键环节展开。在权益法下,这些调整是确保投资方权益准确反映在财务报表中的重要手段,有助于准确评估投资的经济实质和风险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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