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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计抵减、加计抵扣、加计扣除的区别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12 03:47:40 阅读:609

加计抵减、加计抵扣、加计扣除是企业财务管理中常见的概念,它们在不同税种和领域内有着各自的应用。接下来,我们将对这三种政策进行详细解析。

一、加计抵减

加计抵减政策主要针对增值税,旨在减轻特定行业纳税人的税负。根据政策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和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分别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5%和10%加计抵减应纳税额。其中,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指销售额中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所占比重超过50%,而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则指销售额中生活服务所占比重超过50%。计算方法为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等于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乘以5%或10%,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加上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减去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

二、加计抵扣

加计抵扣政策主要涉及增值税,它允许企业在购进农产品时按9%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此外,如果购进用于生产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在领用当期时还可以加计扣除1%的进项税额。计算方法为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等于当期生产领用农产品已按9%税率抵扣税额除以9%,再乘以(10%-9%)。

三、加计扣除

加计扣除是企业所得税领域的一项政策措施,旨在鼓励企业进行研发活动、雇佣残疾人或从事基础研究。目前可以加计扣除的费用包括研发费用、残疾人工资和基础研究支出。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研发费用:企业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2、基础研究支出:企业向非营利性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和政府性自然科学基金出资用于基础研究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实际发生额扣除,并可按100%在税前加计扣除。

3、残疾人工资:企业雇佣残疾人员并支付给他们工资的,在按照实际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扣除后,可以按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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