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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职能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15 22:34:14 阅读:611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依据《证券法》履行一系列核心职责:

首先,负责证券账户和结算账户的设立与管理。投资者在参与证券交易前,需提交开户资料,通过证券公司代理,由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为投资者开立证券账户,用于记录持有证券余额和变动。同时,证券公司为投资者开立资金结算账户,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则只为证券公司开设结算账户,用于证券交易后的清算与交收,具有保证交易履行的职能。

其次,证券的集中存管和电子过户。在无纸化交易中,投资者的证券通过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以电子数据形式进行转移,确保证券的所有权变更。

接着,证券持有人名册登记和权益登记。公司根据与发行人的协议,为证券发行人提供准确的证券持有人信息登记服务,维护权益记录的准确性。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交易,清算和交收由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执行中央对手方的角色,与证券公司进行净额结算,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

此外,登记结算公司还受发行人的委托,办理证券权益的派发,如红股、股息和利息等分配。

最后,公司还提供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查询、信息咨询、培训等服务,并在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范围内,扩展其他服务,如证券持有人的投票代理服务等。

扩展资料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是为证券交易提供集中登记,存管与结算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设立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2001年3月3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成立。这标志着中国建立全国集中、统一的证券登记结算体制的组织构架已经基本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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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天狐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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