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专项扣除没填的解决方法如下:
1、登录个人所得税APP,选择“专项附加扣除”功能;
2、进入后补充完善未填报的专项扣除信息;
3、提交信息后,等待系统审核;
4、审核通过后,专项扣除将在个税计算中予以体现。
专项附加扣除的历史补录:
1、登录税务局官方网站或手机APP;
2、选择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系统;
3、进入后选择“历史数据补录”功能;
4、按照指引填写相应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5、提交信息后,等待系统审核通过。
综上所述,2020年未填报专项扣除的纳税人可以通过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补充完善信息并提交审核,一旦审核通过,相应的扣除额度将在个人所得税计算中得到反映。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
第八条
纳税人选择在扣缴义务人发放工资、薪金所得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首次享受时应当填写并向扣缴义务人报送《扣除信息表》;纳税年度中间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当更新《扣除信息表》相应栏次,并及时报送给扣缴义务人。更换工作单位的纳税人,需要由新任职、受雇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在入职的当月,填写并向扣缴义务人报送《扣除信息表》。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
第四条
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自符合条件开始,可以向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扣缴义务人提供上述专项附加扣除有关信息,由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税款时,按其在本单位本年可享受的累计扣除额办理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上述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只能选择从其中一处扣除。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由其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本文地址: http://www.goggeous.com/20241222/1/827889
文章来源:天狐定制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4-12-22 09:48:30职业培训
2024-12-22 09:48:29职业培训
2024-12-22 09:48:29职业培训
2024-12-22 09:48:28职业培训
2024-12-22 09:48:28职业培训
2024-12-22 09:48:28职业培训
2024-12-22 09:48:27职业培训
2024-12-22 09:48:27职业培训
2024-12-22 09:48:19职业培训
2024-12-22 09:48:18职业培训
2024-12-17 19:32职业培训
2024-12-15 23:34职业培训
2025-01-04 19:33职业培训
2025-01-05 04:32职业培训
2025-01-02 11:27职业培训
2024-12-15 09:24职业培训
2025-01-06 07:00职业培训
2024-12-03 19:02职业培训
2024-12-04 07:48职业培训
2024-12-15 20:50职业培训
扫码二维码
获取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