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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一谈国家权力行使的必要性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13 14:08:21 阅读:471

对于国家权力的行使,卢梭认为“人是生而自由”平等的。卢梭认为,人们为了自存才不得不让度自己的权利从而组成国家的。

总而言之,国家的产生是基于公意的。正是如此,所以国家的立法权属于也只能属于人民。即主权在民。卢梭还认为政府的产生,并不是契约的内容或契约本身的目的。

卢梭认为,政府只是人民为执行契约而创设的。卢梭认为,人类只有在缔结社会契约的过程中,让与并且集合个体权利而形成公共权力,才能最终克服这种阻力。随着公共权力的产生,人类社会由自然状态转变成了政治状态。

在社会契约理论下,稳定的社会治理结构应当既能够给予国家权力必要的权限,又要对国家权力加以必要的限制,以避免国家权力对公民自治权的不当干预;既能够维护公民的自治权,又要防止公民自治权的滥用,破坏社会秩序。从一定意义上说,稳定的社会治理结构应当是一个公民自治权与国家权力保持平衡的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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