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学校和普通高中学生的军事训练,由教育部、国防部负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四十八条 普通高等学校和普通高中学生的军事训练,由教育部、国防部负责。教育部门和军事部门设学生军事训练的工作机构或者配备专人,承办学生军事训练工作。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第十五条 高等学校、高级中学和相当于高级中学的学校应当将课堂教学与军事训练相结合,对学生进行国防教育。高等学校应当设置适当的国防教育课程,高级中学和相当于高级中学的学校应当在有关课程中安排专门的国防教育内容,并可以在学生中开展形式多样的国防教育活动。
高等学校、高级中学和相当于高级中学的学校学生的军事训练,由学校负责军事训练的机构或者军事教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军事机关应当协助学校组织学生的军事训练。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本文地址: http://www.goggeous.com/20241222/1/849293
文章来源:天狐定制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4-12-22 17:46:00职业培训
2024-12-22 17:46:00职业培训
2024-12-22 17:45:59职业培训
2024-12-22 17:45:51职业培训
2024-12-22 17:45:51职业培训
2024-12-22 17:45:50职业培训
2024-12-22 17:45:50职业培训
2024-12-22 17:45:49职业培训
2024-12-22 17:45:49职业培训
2024-12-22 17:45:48职业培训
2024-12-15 02:54职业培训
2024-12-03 12:37职业培训
2024-12-17 10:54职业培训
2024-11-28 22:58职业培训
2025-01-04 20:18职业培训
2024-11-29 16:14职业培训
2025-01-07 20:51职业培训
2024-12-15 23:00职业培训
2024-12-21 22:04职业培训
2024-12-15 03:32职业培训
扫码二维码
获取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