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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合同就不算应届毕业生了吗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26 07:55:18 阅读:192

应届生签了劳动合同是否为应届生需视情况而定:

1、应届生签了劳动合同,如果还是处于毕业的当年,就还是属于应届毕业生;

2、如果过了毕业的那一年,已经到毕业的第二年,就不算是应届毕业生,而是往届生;

3、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签订劳务合同的好处如下:

1、稳定收入。签订劳务合同后,可以获得稳定的工作收入,保障个人和家庭的生活;

2、保障合法权益。劳务合同明确了劳务者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等,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提高个人素质。通过与不同用人单位合作,可以接触到不同的工作环境、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提高个人职业素质和经验;

4、增加就业机会。劳务派遣单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为劳务者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扩大了个人的就业渠道;

5、灵活就业。劳务合同具有灵活性,可以根据个人的需要和用工单位的要求,灵活调整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提高了个人工作的灵活性;

6、丰富工作经验。劳务合同提供了更多的工作机会,可以接触到不同的工作岗位和行业,积累更丰富的工作经验,增加就业竞争力。

综上所述,和单位签订劳务合同可以保障个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个人职业素质和经验,扩大就业机会和灵活就业,是一种重要的就业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生效】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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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天狐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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