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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章规定,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几次不缴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均被认为是自行脱团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12 23:05:00 阅读:866

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六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均被认为是自行脱团。团员自行脱团,应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批准。 建议处理方法: 1、用制度规范,不交团费就按退团处理; 2、用关心唤起团员交费义务,发挥团组织作用,对按时交纳团费的表现好的,在选优、入党推优时优先; 3、加大交费宣传,宣传团费交纳制度和规定; 4、公开团费使用情况,把有限的团费用在团员身上。我也是团书记,收团费确实很难,总结起来就是“用荣誉激励,用制度规范,用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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