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
复试基本要求
(一)法硕管理中心对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进行复试,复试合格方可录取。
(二)复试原则上为差额复试,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复试人选。最终复试名单以研究生院公布为准。
(三)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其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报考时申请为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总分和单科分均在所报考专业复试资格线下各降5分。
(四)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
(五)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人文社科类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六)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单科、总分均达到学校相关专业复试分数要求的,可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八)参加“优秀大学生创新人才夏令营”项目并经考核获得优秀营员证书的考生,复试可参照学校招生简章第十三条第五款执行。
(九)原则上一个考生只能选择我校一个专业(方向)参加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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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天狐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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