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明市2019年小学初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昆招委〔2019〕1号
各县区教育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社会事业局(教育局),各有关学校:
为贯彻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招、依法治校,履行政府职责,按照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总体要求,积极稳妥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改革,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衡手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精神,按照《云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教基〔2018〕5号)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将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全市小学计划招生83500人,适龄儿童均可入学,入学率可达99.9%以上;初中计划招生77300人,适龄少年均可入学,入学率可达99.9%以上。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户口、居住、学校规模、交通情况等因素,科学编制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合理划定招生范围,并向社会公布。年检不合格的民办学校不得招生。
二、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政策和规定
(一)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1.县级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法律和规定,根据昆明市“十四五”教诲规划,按照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变化,不断优化区域内资源配置,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增强服务功能,主动适应社会需求,促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依法保障辖区内每位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都有公费学位,做到义务教育责任区100%覆盖,不留盲区和盲点。
2.深入推进学区化办学。各县区教育局要细化学区化办学工作方案,明确发展目标,通过名校融校等方式,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作用,推进学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资源整合和共享,加大学区内小学和初中的统筹,积极探索九年一贯的学区管理,全面提升管理水平,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3.认真落实各项教育惠民政策。切实落实好残疾儿童、城乡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失地失居农民子女、企业下岗职工子女等贫困学生救助政策。切实做好驻昆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入学工作。落实好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和台湾籍学生相关优惠政策。切实做好各地农村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4.切实解决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主城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依托公安部门、街道、社区、幼儿园,开展随迁子女就学预登记,摸清底数,统筹合理安排随迁子女入学。县区教育局、公安部门、街道办事处和学校要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昆明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增强服务意识,在流动人口集中的区域,设立报名咨询点,公布就学指南,简化手续,直接办理报名登记,报名时间与当地居民子女同时进行。昆明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将主城区的报名咨询点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
5.继续做好城镇化推进过程中的转移人口子女入学工作。凡已办理昆明市户籍落户手续的农业转移人口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与当地居民子女享受同等待遇,由迁入地政府统筹优先全部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入学;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昆明籍农业转移人口子女,由迁入地政府按“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安排就读。
6.认真做好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加强同当地残联的沟通,认真做好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摸底调查工作,为每一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确保他们按时就学。任何普通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应积极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昆明市盲哑学校负责全市听力语言残疾和视力残疾儿童少年的招生,五华区新萌学校、盘龙区培智学校、寻甸县特殊教育学校及宜良县特殊教育学校负责辖区内智力残疾少年儿童的招生。
(二)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
1.入学政策年龄。凡年满六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都应接受九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户籍所在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延缓入学期满应及时入学。
2.入学原则。公办小学入学实行“依据户口和实际居住地,以实际居住地为主,免试、免费、就近或相对就近报名入学”;公办小学划片入学的计划每班应达45人,各公办小学要在7月25日前,将学校入学的报名时间、招生计划、地段范围和报名所需资料等向社会公布。主城区可结合本区实际,探索“人户一致”优先入学政策。民办小学自主招生。
3.报名时间。盘龙、五华、官渡、西山和呈贡五区公办小学入学报名时间为8月1日—5日,其他县区在8月10日以前完成公办小学入学报名工作。民办小学可提前一个月进行。
4.强化管理。各县区结合实际,制定辖区内小学一年级招生方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学校要加强小学入学信息管理和服务平台建设,认真做好适龄儿童入学信息采集和入学安排工作,任何学校不得进行入学考试。
(三)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
1.公办初中一年级招生。
按照“市级协调、以区(县)为主、区域联动、体现公平”的原则,稳妥推进公办初中一年级分配入学工作。各级各部门和学校要严格执行“免试、免费、就近或相对就近分配入学”的政策,严格规范小学升初中分配入学管理工作。
2.民办初中一年级招生。
从起,本市辖区内所有民办初中招生全面实行免试入学,一律不得进行文化课考试,不得以奥数考试成绩或其他学科竞赛成绩作为录取依据,不得通过培训机构考试录取。民办初中学校按照“统一报名、免试入学、双向选择”的原则自主招录学生。限报的民办初中学校在昆明民办教育网,接受学生报名,不限报的民办初中学校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实施报名、招生等工作。
以上内容是根据您提供的标题和文本内容进行的修改润色,以适应2019年的政策要求。如还有其他需求,请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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