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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如何收集信息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06 16:49:44 阅读:740

问题一:公安机关如何做好信息收集工作? 1.依靠社区警务力量搜集一线信息。

2.依靠群众自治的治安力量,广开信息渠道。

3.走群众路线,深入到群众当中去获取一线信息。

4.广开耳目,利用各种外线、秘侦力量来获取信息情报。

5.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做好网络情报、信息的收集、甄别、采纳。

6.做好和友邻单位的信息情报交换工作,扩大信息来源。

问题二:法律关于公安机关依法采集公民个人信息的规定 采集指纹似乎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按照法不禁止则可行的原则,行政上出于管理需要,强制采集指纹的规定也是合法的,但必须要对指纹的采集和应用有严格的管理措施,防止个人隐私被泄露或被侵犯。至于民间的商业活动或社会活动,那就是双方自愿,你有选择权的。

问题三:公安机关如何调取证据 公安机关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取实物证据,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开具调取证据通知书。在接到调取证据通知书后,被调取单位、个人应当在通知书上盖章或签名,拒绝盖章或签名的,公安机关应当注明。

公安机关向有关单位收集、调取的书面证据材料,必须由提供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公安机关向个人收集、调取的书面证据材料,必须由本人确认无误后签名或盖章。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取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证据材料,并且可以根据需要拍照、录像、复印和复制。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证据,应当严格保密。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或者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并且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第五十二条 公安机关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时,应当告知其必须如实提供证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证据以及获取犯罪证据的技术侦查措施,应当保守秘密。  凡是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都必须受法律追究。  第五十三条 公安机关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取实物证据,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开具《调取证据通知书》。被调取单位、个人应当在通知书上盖章或者签名,拒绝盖章或者签名的,公安机关应当注明。  公安机关向有关单位收集、调取的书面证据材料,必须由提供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公安机关向个人收集、调取的书面证据材料,必须由本人确认无误后签名或者盖章。

问题四:派出所要采集个人信息怎么办! 在电影里面看了很多因个人信息外泄而给当事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有的为此丢了性命,有的面对铁窗一生。关于个人信息,感觉不能随便让人采集和侵犯的,假如个人信息被盗,那将酿成不可想象的后果。今年来到工作的地方,听说这边只要是外来人员都要采集信息,听说他们还有指标,必须每年完成多少! 我对他们采集信息的事情,心里很反感,很不爽,有点被侮辱的感觉。在二周前才现场回到办公室门口,看到两名派出所人员站在公司的门口,在我心里他们不论出现在那里,不会有什么好事情的。果然办公室一个人也没有,等他们回来,问了才知道说是被拉去采集信息,幸好那天我不在办公室,要不我也被拉去采集了。听同事说采集的过程,感觉自己就像个犯罪嫌疑人,首先要拍照,要正面、侧面还要在胸前挂个牌子,上面写着你的名字等信息,身后有身高线;采集指纹要十个指头,而且手掌也要采集;然后还要抽半针管的血。听说公司里的每个人都要采集,而很快就要论到我了,越想越郁闷。 为了搞清楚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请,为此到网上搜了一下,网上也有这样例子,果然他们采集个人信息不符合规定的。根据《公安机关指纹信息工作规定》十指指纹信息的采集范围:(一)经人民法院审判定罪的罪犯; (二)依法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的人员; (三)依法被行政拘留或者因实施违反治安管理或者出入境管理行为被依法予以其他行政处罚的人员,但是被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的除外; (四)依法被强制戒毒的人员; (五)依法被收容教育的人员; (六)依法被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或者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七)依法被继续盘问的人员; (八)公安机关因办理案(事)件需要,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采集指纹信息的人员。首先我是一个绝对的良民,我不希望别人采集我的个人信息,我是怕他们因为不慎将我的个人信息泄露,在我所在的国度,我真不敢恭维他们,已经很失望了,也不想多说什么。最后有遇到这方面问题的朋友,可以到网上搜一下《公安机关指纹信息工作规定》,这个网上也很多。指纹和DNA被看作是个人隐私的范围,此类数据的采集必须出于自愿或者合法授权的行政行为。除非属于罪犯或者犯罪嫌疑人,否则,这样做就涉嫌侵犯公民权和公民隐私。相信这还是个法制社会!

问题五:公安局手机信息采集主要采集什么 身高,体重,指纹,学历等信息

问题六:公安局采集手机信息为什么,可以随便采集么 搜查必须符合下列规定,违反其中之一的,即属非法搜查。

1、必须出示搜查证或者在遇有紧急情况时的拘留证或逮捕证。这是搜查时必须具备的法律凭据。搜查证应当写明被搜查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搜查的处所、搜查的目的、搜查的机关、执行人员姓名及搜查日期。在执行拘留或逮捕时,如果遇有下列紧急情况之一的,可以不另用搜查证而直接进行搜查:(一)可能随身携带凶器的;(二)可能隐藏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的;(三)可能隐匿、毁弃、转移犯罪证据的;(四)可能隐藏其他犯罪嫌疑人的;(五)其他突然发生的紧急情况。如非遇有紧急情况,侦查人员即使在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也应当出示搜查证,而不得滥以拘留证、逮捕证代替搜查证,吸烟目前在很多场合不属于违法行为,(加油站等有爆炸发生的危险场合除外),顶多给你批评教育。

问题七:公安局采集犯罪嫌疑人手机信息包括哪些内容? 不良信息之类的东西

问题八:公安局手机信息采集是什么意思 骗人的

问题九:公安机关在哪些情况下有权采集公民指纹信息 经证明确有犯罪事实或有在场证明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公民取得指纹。

问题十:手机在公安局做信息采集要怎么样才能解除 那要看哪方面的采集!有没有和你的身份证绑定。要是一般的居民采集你到所里告诉他你换号了。瞎编一个手机号他会把你原来的就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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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天狐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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