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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农业大学地方专项计划招生规定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26 05:13:07 阅读:977

为了大力支持服务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激励农村和脱贫地区学生勤奋学习,向着美好生活奋力前行,靠自己努力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我校今年晋升为“双一流”建设高校后将继续为原中央苏区县、欠发达革命老区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及我省原扶贫开发重点县的学生进入“双一流”大学并享受更优质的高等教育资源提供更多的机会。

在广东省2022年“地方专项计划”中招生430人(招生计划最多的高校),并继续安排就业前景广阔并适合农村和脱贫地区学生未来发展的专业。通过“地方专项计划”进入我校就读的学生,进校后将和普通高考录取的其他学生享受相同的待遇,在转专业、修读双学位、奖学金政策及未来就业等方面享受相同的待遇,在就业、升学等方面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不要求定向就业。

1.专项指标必须优先执行,专用于对应的项目,学院不得挤占挪用或随意退回,获得指标的导师不得转让给他人,录取后不得转导师。

2.以专项指标招收的研究生,其专业必须与关联的项目或研究方向相符。

3.以专项指标招收的研究生,必须提前告知相关事项,录取后必须签好招生确认表,学院应汇总好专项指标录取情况,报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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