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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有什么特殊性和普遍性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16 00:14:01 阅读:958

矛盾是普遍存在于一切事物和现象中的规律。具有以下的普遍性:

1. 矛盾是客观存在的。各种矛盾都是存在于事物本身内部或者事物之间的客观存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2. 矛盾是发展的动力。矛盾驱动着事物的运动和发展,矛盾的解决才能推动事物的进步。

3. 矛盾是普遍的。在一切事物、现象和过程中都可以找到各种各样的矛盾,是人们对周围世界认识和把握的基础。

而矛盾又具有以下的特殊性:

1. 矛盾是具体的。不同事物之间的矛盾表现的方式和特点是不同的,具有各自的特殊性。

2. 矛盾是相对的。矛盾的存在和发展是相对的,不能孤立地看待一个矛盾,其背景和环境同样重要。

3. 矛盾是复杂的。矛盾往往是相互交织、相互影响的,矛盾的解决需要在各个方面找到合适的方法。

总之,矛盾的普遍性体现了它是世界的本质,而矛盾的特殊性则体现了它是多样性的表现,矛盾的发展和解决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重要的一个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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