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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生参军政策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13 17:13:01 阅读:268

在校生参军政策如下:

一、经济补偿贯全程。

1.入伍后,享受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按国家规定的相应修业年限据实计算。

2.服役期间,享受部队发放的义务兵津贴每月900元。

3.服役期满退伍时,享受义务兵退伍费9000元(4500元*2年,部队发放)。

4.服役期满退伍后,享受批准入伍地地方政府发放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和优待金。2016年度大连市向退役士兵发放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和优待金合计为82000元。

按以上补偿金及优待金计算,我校本科大学生在校入伍,两年可获得的经济补偿金额如下:

8000*4(学费补偿及减免)+900*24(服役期间津贴)+9000(退伍费)+82000(一次性经济补偿+优待金)=144600元。

二、学业支持力度大。

1.保留学籍:在校生应征入伍后,学校保留其学籍至退役后两年内。

2.复学转换专业:一、二年级本科学生及已被我校录取的本科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复学或入学后,允许其重新选择所学专业(高职专科升本科学生和未能通过新兵检疫复查或中途退役的学生除外)。

萨里国际学院、国际商学院学生只能申请在学院内部调整专业。申请调整专业的退役大学生在校期间成绩不及格科目不得超过其应修科目的1/3,其他相关规定参照我校转专业相关政策执行。

3.服役期间自学完成学业:在校生应征入伍服役期间,有条件的可以自学本专业的必修课和专业类选修课,经本人向教务处提出申请并得到批复后(需经部队团级以上单位准假),可以返校参加学校组织的期初重考或毕业生重修提前考试,并作为首次成绩记载,成绩及格,学分予以认定;对已修满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准予毕业,并颁发毕业证书。

4.考研加分: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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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天狐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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