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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第三章  学籍异动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12 23:00:59 阅读:304

洪江市普通中小学的学籍管理办法规定了学生在不同阶段的学籍异动流程,以确保教育公平和规范管理。

第十六条涉及转学,强调初中、小学学生转学需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批,转学联系单需双方教育行政部门签署意见后生效。高中生转学则需校长批准,并向怀化市教育局申请注册学籍。同一城区内的学校之间通常不允许随意转学,特殊情况需经双方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第十七条关于休学和复学,学生因病需提供医院证明申请休学,期限为一年,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复学需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注册新学籍号。

第十八条规定了升级、留级和跳级政策。高中学生达到标准可升级,不合格者可留级,但有上限,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实行留级。特殊情况优秀学生可申请跳级,跳级后学籍号重新编定。

第十九条提到,学生不得未完成规定课程中途退学。高中学生特殊情况退学需申请并备案,而达到特定条件的学生将被视为自动退学。

最后,第二十条强调了所有学籍异动的注册应在开学20天内办理,逾期将由学校负责。学籍号的增减则按顺序进行。

这些规定确保了学籍管理的严谨性和学生权益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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