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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借阅规则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11 09:57:22 阅读:174

学生读者最多借书册数6册,每册图书借期60天。教职工读者最多借书册数10册,每册图书借期90天。

续借所借图书到期之前,读者可持校园卡到图书馆办理续借手续,每册图书只能续借一次,学生和教职工续借期均为30天。

如果遇有读者外出实习、短期离校的情况,事前应报告所在系,由各系派负责人将离校实习的班级、 实习日期等,通知图书馆流通服务台,以便于做相应的延期处理。

国家法定节日自动延期,节后三天内还回有效;寒暑假放假前一周所借图书,下学期开学后一周内归还,不为超期。第二条——校园卡借阅书籍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不得冒用,不得伪造。

违者作如下处理:使用他人校园卡借书者,持证者及转借者均停证两周;凡持拾到的他人校园卡入馆者,发现后收缴校园卡;凡持拾到的他人校园卡入库借书者,以窃书论处,并视情节轻重报学校予以校纪处分;

第三条—离校学生毕业、休学、转学、退学,必须到图书馆还清所借图书,才可在离校的相关证件上盖章。读者离校如不按规定到图书馆办理还书手续,由读者的主管单位负责追回图书或赔书处理。

第四条—书库借阅规则(一)读者应仪容整洁、举止文明,自觉遵守馆内秩序,不得携带零食、饮料等物品入库,室内严禁吸烟。读者入库后,应保持室内安静、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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