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读者入馆借、阅请出示个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工作证、学生证、退离休证、图书馆发放的个人借书证、馆际互借证或注明到市馆查阅资料的介绍信。请勿将大件行装及有污染物件带入馆内。
2、注意仪表着装,请勿着汗背心、穿拖鞋入馆。爱护书刊资料和一切公共财物,请勿随意搬动、挪用馆内设备及桌椅。
3、保持安静、请勿喧哗。维护公共秩序,请勿在室内交谈和睡觉。
4、维护环境卫生,保持整洁,严禁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遵守有关制度、规定。 1、办理综合图书借书证:需持本人身份证,本人最新一寸照片及押金50元。
2、办理自助书刊借阅证(中外小说等,可借综合图书)。 (1)年证:需持本人身份证,本人最新一寸照片,押金50元,折旧费35元。 (2)半年证:押金50元,折旧费23元。 (3)季证:押金50元,折旧费13元。 (4)月证:押金50元,折旧费8元。
3、办理阅证:需持本人身份证、最新一寸照片,免费办理。
4、办理计算机专业借书证:分为年证、半年证。 (1)年证:押金100元,折旧费50元。 (2)半年证:押金100元,折旧费30元。
5、优惠办理老年人、下岗职工借书证。需持本人身份证、下岗证、一寸照片及押金50元。自助书刊借书证,优惠折旧费40%。 读者违反洛阳市图书馆有关规定的处理办法 1、对损坏及私自携书刊出阅览室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罚款,直至通知其所在单位,并取消其阅览、包借资格。当事人须写出书面检查,留馆备案。
2、对批划、涂改、圈点、污损、撕毁等,按书价二倍罚款。图书丢失,按书价十倍处罚。对拆除磁条者,视情节轻重,认错态度,按书刊价5—10倍罚款,不足10元按10元罚款。
3、对在阅览室内吸烟、吃零食及吐痰、扔烟头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罚款1—5元。在开架阅览室内,不遵守有关规定,一次拿书刊多册,影响他人阅览,经劝阻不改者,罚款1元。
4、本条例适用市图书馆各读者服务部门及读者活动场所,对未列入本条例的其他损毁图书及违章行为,经保卫部门及各部门领导有权酌情决定处理办法及罚款金额。读者违章罚款,开具《洛阳市图书馆读者违章罚款单》。 5外借书刊逾期不还处理办法:凡不按规定的借期还书者,自该还日期后第一天起至还书日止,按日进行罚款。每天收影响周转金0.1元。
本文地址: http://www.goggeous.com/20250101/1/1050503
文章来源:天狐定制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1 09:23:06职业培训
2025-01-01 09:23:06职业培训
2025-01-01 09:23:05职业培训
2025-01-01 09:23:05职业培训
2025-01-01 09:23:04职业培训
2025-01-01 09:23:03职业培训
2025-01-01 09:23:02职业培训
2025-01-01 09:22:54职业培训
2025-01-01 09:22:54职业培训
2025-01-01 09:22:53职业培训
2024-12-13 14:37职业培训
2024-12-14 19:38职业培训
2024-11-27 14:59职业培训
2025-01-06 09:58职业培训
2024-12-15 05:33职业培训
2024-12-21 22:50职业培训
2024-12-18 00:18职业培训
2025-01-08 00:55职业培训
2024-12-04 14:01职业培训
2024-12-04 04:43职业培训
扫码二维码
获取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