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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修流程
重修的条件和要求:
1.凡经期末考试后有课程考试不及格的学生,须按学院规定在指定时间与地点参加补考。参加补考后仍不及格者,该门课程以重修处理。 2.正常参加了重修但重修考试不及格者,不能再安排重修,须直接参加毕业统考。
3.考试缺考、作弊者,成绩以零分计,无补考机会直接按重修处理。
4、有课程须参加重修但未按规定履行重修相关手续参加重修者,不得参加毕业统考。 5、当年有课程须参加重修但未按规定履行重修相关手续参加重修者当年不给予注册学籍。
小提示:
● 毕业班学生在进行毕业资格审核时仍未修满教学计划内规定的学分,将作结
业处理,待所有课程学分修满后才能以结业证换发毕业证。 ● 凡有重修、补考记录者将没有资格参加优秀毕业生专升本选拔。 ● 凡本学年有补考或重修记录则取消本年度校级、区级评优评奖资格。
◆问:重修的方式是怎样的?
答: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学生须根据学院的规定参加重修。重修的方式有 两种:
1.跟班重修。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后,跟班听课,并与跟班班级一起参加
期末考试。学生因课程发生冲突,可按规定申请办理有关手续后,不跟班听课,通过自学或任课教师单独辅导的形式完成,但必须完成教师布置的作业及相应实践环节。
2.参加重修班(单独开班)学习。凡上学期开设而本学期未开设且报名参加重修学生数达30人的课程,由各分院组织单独开设重修班。报名重修人数未达30人的课程,不单独开班,需等到下一学年开设有相关课程后跟班学习。 ◆问:如果重修考试不及格怎么办?
答:每门课程只能参加一次重修,如参加重修后考核仍不及格,只能通过自学的形式复习,最后参加毕业统考。
警示:本学年如有补
考或重修则取消本年度校级、区级评优评奖资格,重修课程达5门以上者,须留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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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城市职业学院重修流程
每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由教务处组织各分院整理好重修名
单,经审核后下发各分院
各分院根据教务处下发的重修名单在下一个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内向学生
公布,发放重修通知单
重修的考核
1.重修课程由各分院根据学生申请情况统一组织与管理,并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2.学生重修成绩由任课教师统一填写《广西城市职业学院重修成绩单》一式二
份,一份留分院存档,一份送教务处存档,同时将学生重修成绩录入系统供学生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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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天狐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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