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职业培训

华东理工大学校友会校友会的总会章程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11 13:57:41 阅读:187

华东理工大学校友会,原名华东化工学院校友总会,成立于1993年,随着学校更名而改称为华东理工大学校友总会。该会成立于1987年,由华东理工大学校友自愿组成,是非营利性的全国性社会团体,经教育部批准。其宗旨是加强校友与母校、校友间的联系,团结全球校友,秉承“勤奋、求实”的校训,为母校发展及国家现代化贡献力量。

校友资格广泛,包括华东理工大学各阶段的毕业生、研究生、进修生、留学生以及在职教职员工等。成为会员需与校友会取得联系,注册并承认章程,缴纳会费。会员享有的权利包括参与选举、提出建议、关心母校事务和优先获取相关资料,而义务则包括遵守章程、发展会员、支持母校等。

理事会是校友会的决策机构,由各地校友会协商推选产生,每届任期五年。会长主持工作,副会长和秘书长由理事会推举。理事会负责制定方针、选举名誉职务、处理重大事项以及解释和修订章程。名誉会长和秘书长由理事会推举产生,负责日常管理和联络工作。

校友会与各地校友会保持密切联系,但无组织上的隶属关系,允许在校友集中地区成立地区校友会。经费主要来自学校拨款和校友捐赠,会址设在上海市梅陇路130号。最后,本章程由第四届校友总会理事会通过并实行。

标签:

本文地址: http://www.goggeous.com/20250101/1/1051999

文章来源:天狐定制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

猜你喜欢
猜你喜欢
  • 最新动态
  • 热点阅读
  • 猜你喜欢
热门标签

网站首页 ·

本站转载作品版权归原作者及来源网站所有,原创内容作品版权归作者所有,任何内容转载、商业用途等均须联系原作者并注明来源。

鲁ICP备2024081150号-3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E-mail:admin@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