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职业培训

山东省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管理规程概述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08 00:41:30 阅读:247

山东省出台了一项重要的管理规程,即《山东省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管理规程》。这项规程由省教育厅制定,其核心目的是推动山东省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的健康发展。规程的实施旨在鼓励教育模式的创新,促进从普遍教育向特色教育的转变,以及从传统的学历教育向更注重能力培养和终身学习的转变。

规程的实施有助于激发民办教育的活力,推动山东教育事业迈向新的高度,为实现科教强省的战略目标和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即富民兴鲁,发挥积极的作用。它强调了教育质量的提升和教育服务的多元化,以满足社会对高质量教育资源的需求,培养更具竞争力的人才。

通过这一规程,山东省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将有更明确的指导和规范,有助于提升教育水平,促进教育公平,同时也有利于整个社会的长远发展。这一规程的出台,无疑为山东省民办教育的未来描绘了一幅充满希望的发展蓝图。

扩展资料

《山东省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管理规程》,共八章、三十四条(含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民办教育规范管理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073号),为加强对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的管理,保障举办者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的健康发展而制定的,该规定公布之日起,学校在两年内仍未达到该规定要求的办学条件,应改办其他教育培训机构或终止办学。

标签:

本文地址: http://www.goggeous.com/20250101/1/1054945

文章来源:天狐定制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

猜你喜欢
猜你喜欢
  • 最新动态
  • 热点阅读
  • 猜你喜欢
热门标签

网站首页 ·

本站转载作品版权归原作者及来源网站所有,原创内容作品版权归作者所有,任何内容转载、商业用途等均须联系原作者并注明来源。

鲁ICP备2024081150号-3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E-mail:admin@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