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中考加分政策2023年:烈士子女(加12分);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加10分):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人民警察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加6分)。
一、对烈士子女、军人子女、人民警察子女的加分照顾。
1、烈士子女、获公安部表彰的一级或二级英模子女、驻艰苦边远四类以上地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照顾12分。
2、因公牺牲的军人或人民警察子女照顾10分。
3、驻艰苦边远三类地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驻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照顾9分。
4、一级至四级残疾的军人或人民警察子女、荣立个人一等功的现役军人或人民警察子女、驻艰苦边远二类地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照顾6分。
5、荣立个人二等功的现役军人或人民警察子女照顾3分。
二、对见义勇为人员、见义勇为人员子女的加分照顾。
1、获省人民政府或国家有关部委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见义勇为人员子女照顾12分。
2、获州(市)人民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见义勇为人员子女照顾9分。
3、获县(市)区人民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见义勇为人员子女照顾6分。
三、对少数民族的加分照顾。
户籍在民族自治县、其他县(市)区的民族乡并在当地初中就读的少数民族照顾6分。 考生加分照顾资格由县(市)区民宗部门负责审核。
四、对农业人口独生子女的加分照顾。
云南省内农业人口独生子女照顾6分。 考生加分照顾资格由县(市)区卫计部门负责审核。
五、对归侨(侨眷)子女、台湾籍考生的加分照顾。
归侨学生、归侨(华侨)子女、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科技奖的侨眷子女、台湾籍考生照顾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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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天狐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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