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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西宁中考招生录取顺序是怎样安排的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27 12:42:37 阅读:912

(1)首先进行重点高中推优招生、均衡和特长生招生的录取工作。(2)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中考考试成绩、填报志愿和重点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按分数由高到低依次录取重点高中学校学生。(3)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中考考试成绩、填报志愿和重点高中学校择校生招生计划,按分数由高到低依次录取重点高中学校择校生。(4)在考生填写服从分配的前提下,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中考考试成绩、重点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家庭住址,凡达到重点分数线但所报考重点高中志愿滑档的考生,将统调至重点高中有缺额的学校。(5)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中考考试成绩、填报志愿和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按分数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普通高中学校学生。(6)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中考考试成绩、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家庭住址,凡达到普通高中分数线但所报考普通高中志愿滑档的考生,将统调至普通高中有缺额的学校。(7)推优生、均衡生、特长生招生计划未录满时,剩余计划转入统招计划中进行录取。报考同一所学校的均衡生、统招生、择校生在录取过程中,若遇招生计划数末名有两人以上中考总成绩相同时,则按照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基础学科总分排序,从高到低对考生择优录取。如果依然存在相同分数,则依次按照理化总分,政史总分的顺序排序,从高到低对考生择优录取,直至录满为止。(8)依照考生填报的中等职业学校和专业志愿,录取职业技术学校学生。(9)选报省内高职院校、省外中专学校的考生,报名录取工作由市招办和招生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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