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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教育局统一标准收费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12 09:59:28 阅读:65

一、义务教育段公办学校

二、公办普通高中

三、公办职业高中

四、收费依据

预收伙食费要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的原则,学校须向学生和家长公布伙食费收取标准和计划就餐次数。义务教育段学校除伙食费外一律不得收取代办费和服务性收费。

1.学费标准:省一级重点1300元/生·期,省二级重点1000元/生·期,省三级重点900元/生·期,一般高中650元/生·期。

2.住宿费标准:普通式200元/生·期,公寓式以物价局批复为准。

3.课本费作业本费:普通高中350元/生·期。

4.择校费:省一、二级重点学校3万元,省三级重点学校2.66万元,一般普高1.58万元,收取择校费后不再收取学费。

5.柴伙费:与职业高中标准相同。

6.代收费:开展国防教育(军训)、爱国主义教育、体检等费用,学校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非盈利原则,从严控制、按实收取。不得与学费合并统一收取,不得从中牟利,学校、教师相关费用不得在代收费中收取或列支,代收费应及时结算、定期公布。

1.学费标准:1100元/生·期

(五年一贯制的学费1300元/生·期)。

2.住宿费标准:

普通式200元/生·期,

公寓式260元/生·期。

3.代管费标准:综合高中课本费作业本费350元/生·期,职业技术学校高一、高二、高三年级代管费245-300元/生·期。

4.柴伙费:油炉每生每餐每期30元,煤或柴炉每生每餐每期25元。学校已实行买饭买菜制的不再收取柴伙费。

5.代收费:政策与普通高中相同。

1.东财综[2007]371号

2.浙教计[2009]42号

3.浙价费[2009]161号

4.东价[2009]20号

5.东价[2010]3号

6.浙教计[2010]15号

7.东价[2010]21号

说明:未经公示的收费,学校一律不得收取。

东阳市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12358,东阳市纠风办:86655589,东阳市教育局:86655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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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天狐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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