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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火灾隐患属于当场整改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16 18:45:03 阅读:591

根据公安部的《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在消防监督检查过程中,若发现以下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应责令当场改正,并出具《责令当场改正通知书》:

1. 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2. 违法使用明火作业,或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的;

3. 公共场所在营业时将安全出口锁住,或疏散通道不畅通的;

4. 消火栓、灭火器材被挪作他用的;

5. 常闭式防火门经常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 违章关闭消防设施的;

7. 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消防安全巡逻人员脱岗的;

8. 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如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存在火灾隐患的;

9. 违法生产、使用、储存、销售、运输或大量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

10. 其他应当当场改正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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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天狐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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