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郢书燕说。
郢人有遗燕相国书者,夜书,火不明,因谓持烛者曰:“举烛!”而误书“举烛”。举烛非书意也。燕相国受书而说之,曰:“举烛者,尚明也,尚明也者,举贤而任之。”燕相白王,王大悦,国以治。治则治矣,非书意也!今世学者,多似此类。
翻译:古时候,有个人从楚国的郢都写信给燕国的相国。这封信是在晚上写的。写信的时候,烛光不太亮,此人就对在一旁端蜡烛的仆人说:“举烛。”(把蜡烛举高一点)可是,因为他在专心致志地写信,嘴里说着举烛,也随手把“举烛”两个字写到信里去了。
燕相收到信以后,看到信中“举烛”二字,琢磨了半天,自作聪明地说,这“举烛”二字太好了。举烛,就是倡行光明清正的政策;要倡行光明,就要举荐人才担任重任。燕相把这封信和自己的理解告诉了燕王,燕王也很高兴,并按燕相对“举烛”的理解,选拔贤能之才,治理国家。燕国治理得还真不错。
国家是治理好了,但根本不是郢人写信的意思。现在的学者,大多像这样(断章取义,穿凿附会)。
二、子罕弗受玉。
宋人或得玉,献诸子罕。子罕弗受。献玉者曰:“以示玉人,玉人以为宝也,故敢献之。”子罕曰:“我以不贪为宝;尔以玉为宝,若以与我,皆丧宝也,不若人有其宝。”稽首而告曰:“小人怀璧,不可以越乡,纳此以请死也。”子罕置诸其里,使玉人为之攻之,富而后使复其所。
翻译:宋国有人得了块玉,拿去献给当权的大官子罕。子罕不受。献玉的人说:“给做玉器的师傅看过,说是件宝物,才敢贡献的。”子罕道:“你的宝物是这块玉,我的宝物是‘不贪’;我若是收下你这块玉,你和我的宝物岂不都丧失了吗?还不如各人留着各自的宝物好啊!”
那人听后跪下磕头,说:“我是个小小老百姓,藏着这么贵重的宝物,实在不安全,献给您也是为了自家的平安啊!”子罕于是在本城找个地方让其住下,介绍加工买卖玉石的商行帮他把玉琢磨好,卖了个好价钱,然后让他带着钱回家做老板去了。
三、工人善琴。
万历末,詹懋举者守颍州。偶召木工。詹适弹琴,工立户外,矫首画指,若议其善否耳。呼问之曰:“颇善此乎?”曰:“然。”使之弹,工即鼓前曲一过,甚妙。詹大惊异,诘所自,工曰:“家在西郭外,往见一老人贸薪入城,担头常囊此,因请观之。闻其弹,心复悦之,遂受学耳。詹予以金,不受,曰:“某,贱工也,受工之直而已。”又曰:“公琴皆下材,工有琴,即老人所贻,今以献公。”果良琴也。詹乃从竟学,一时琴师莫能及。
翻译:万历年间,詹懋举任颍州的太守。有次召用木工。詹正在弹琴,木工站在窗外,抬头画指,好像在评价好坏。叫来问他:“你很擅长弹琴吗?”木工答说“是”。让他弹,木工就演奏了一遍刚才詹懋举弹的曲子,弹得很好。詹很惊讶,问从哪学来的。木工回答说:“家在西郊外,见一老人进城卖柴,总把琴装在口袋里挂在担头,于是请让看看。听他弹奏,心里很高兴,于是向他学琴。”詹给他钱,他不要,说:“我,贫贱的木工,只要做工的酬劳。”又说:“您的琴是下品,我有琴,是老人赠的,现在献给您。”果然是把好琴。詹懋举于是跟着木工学琴,学完以后,当时的琴师没有一个能比得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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