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第一批次招生采用平行志愿录取模式。普通生(包括统招生和成本生)的录取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有级差分”的原则。级差分设定为20分,具体投档时,按照考生第一志愿至第五志愿的顺序,将中考成绩总分(含加分)分别减去0分、20分、40分、60分和80分作为对应的投档分进行投档。普通生(包括统招生和成本生)的招生计划录满为止,最后一个被录取的考生的投档分即为该招生学校普通生(包括统招生和成本生)招生计划的最低投档分数线。
指标生的录取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不设级差分”的原则。当向有指标生计划的志愿学校投档时,首先会检查考生在该志愿栏的投档分(扣减相应级差分)是否能被志愿学校普通生计划录取。若普通生计划已录满,则会检查该考生的中考成绩总分(含加分,不扣减级差分)能否被该校指标生计划录取。被指标生计划录取的考生需具备中考报名所在学校的指标生资格,并且中考成绩总分(含加分)不低于志愿学校普通生招生计划录取最低投档分数线的80%。
若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会按中考成绩总分(含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调剂给已报考志愿学校指标生计划且未被前面志愿栏的学校录取的考生。录取学校投档最低分数线确定后,若最低分数出现多名考生等同的情况,则一同录取。
每个考生在第一批次最多可填报5个志愿,但只能被录取一次。一旦考生被志愿学校录取,便不再参与其他学校的录取。被录取考生的中考成绩总分(含加分)必须不低于全市普通高中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被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汕尾学校成本生录取的考生,其中考成绩总分(含加分)需不低于该校统招生录取最低投档分数线18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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