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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述我国商法的基本原则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06 18:06:51 阅读:716

商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首先,强化商事组织原则。

其次,维护交易公平原则,这其中包括商事交易主体地位的平等、诚实信用等。

再次,促进交易迅捷原则,这体现为交易简便、短期时效、定型化交易规则等方面。

最后,维护交易安全原则。

商法保障交易安全提供的制度主要有:

1. 强行主义;

2. 公示原则;

3. 外观法则(客观主义);

4. 严格责任;

5. 保护善意买受人(第三人)。

公司法与商法的异同主要体现在:

1. 公司法是一个以法人实体形成和管理为重点的法律体系,而商业法是涵盖几个法律领域的一般类别,如孝戚慧就业法,合同,税收和商业交易。

2. 公司法和商业法都涉及公司这种商业实体的运作,管理职责,股东权益等问题,但公司法更侧重于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及其与股东之间的关系。

商法的特点包括:

1. 商法调整行为的营利性;

2. 商法调整对象的特定性;

3. 商法规范较强的技术性和易变性;

4. 商法的公法性;

5. 商法的国际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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