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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县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能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16 20:58:42 阅读:904

宝丰县环境保护局作为县人民政府的环保工作核心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1. 严格执行国家的环保方针、政策和相关法规,对全县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全面监管,确保政策法规的有效实施和规范性文件的监督执行。

2. 协助制定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对重大经济和技术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并参与城市总体规划中环境保护内容的审核。负责环境保护规划的拟定和实施,以及全县环境功能区划的编制和监督执行。

3. 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负责全县环境监理和行政稽查工作,确保环保法规的贯彻执行。

4. 督导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生态规划的编制和执行,监管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和生态环境修复,包括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保护、荒漠化防治及自然保护区管理。

5. 组织协调污染防治工作,监督饮用水源保护,指导城乡环境整治,维护公共健康和环境质量。

6. 严格执行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负责环境质量报告的编报工作,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相关评估工作。

7. 推动环保科技发展,实施环保管理制度,鼓励环保产业的发展和技术创新。

8. 负责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工作,建立环境监测网和信息平台,监测环境质量并开展环保宣传教育,鼓励公众参与环保活动。

9. 外交合作方面,负责环保领域的国际合作事宜,包括外资项目的协调工作。

10. 特别关注大气、水体、土壤的环境保护,监管各类污染物的防治,包括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等的管理。

11. 负责局机关的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组织环保系统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

12. 最后,处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环保相关事务,确保全面履行其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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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天狐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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