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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书需要公证或司法确认吗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23 03:04:58 阅读:247

1. 人民调解协议最好办理司法确认手续,如果对方不履行协议,您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三条,当事人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调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3. 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管辖法院为:主持调解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或其派出的法庭。若人民法院在立案前委派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的,由委派的人民法院管辖。

4. 当事人申请确认调解协议时,应向人民法院提交司法确认申请书、调解协议、身份证明、资格证明及相关财产权利证明等材料,并提供双方当事人的送达地址和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5. 人民法院收到司法确认申请后,应在三日内决定是否受理。若决定受理,应编立“调确字”案号,并及时向当事人送达受理通知书。双方当事人同时到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的,法院可以当即受理并作出决定。以下情形,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不属于民事案件范围或法院管辖范围、确认身份关系、确认收养关系、确认婚姻关系。

6. 人民法院应自受理司法确认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确认的决定。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院长批准,可延长十日。在法院作出决定前,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撤回申请的,法院应准许。

7.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指定一名审判人员审查调解协议。必要时,可通知当事人到场陈述情况,并保证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若审查中发现陈述或证明材料不充分、不完备或有疑义,可要求当事人补充陈述或证明材料。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未补充或拒不接受询问的,按撤回申请处理。

8.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人民法院不予确认调解协议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侵害案外人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序良俗、内容不明确无法确认、其他不能进行司法确认的情形。

9.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调解协议符合确认条件的,应作出确认决定书;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确认决定书。

10. 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未全部履行调解协议的,对方当事人可向作出确认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1. 案外人认为经法院确认的调解协议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作出确认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确认决定。

12. 人民法院办理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不收取费用。

13. 人民法院可以将调解协议不予确认的情况定期或不定期通报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和相关人民调解委员会。

14. 经人民法院建立的调解员名册中的调解员调解达成协议后,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的,参照本规定办理。人民法院立案后委托他人调解达成的协议的司法确认,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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